深圳市城管局:在自家陽臺種植花草不在補貼范圍

▲市民精心布置的花園陽臺。 資料圖
在陽臺上種植花草,將會獲得政府的補貼獎勵?深晚記者昨日向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求證獲悉,該項補貼的對象是實施了立體綠化的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。這意味著在自家陽臺上種植花草不在獎勵對象范圍內。
近日,《深圳市立體綠化建設實施辦法》印發(fā),其中第十八條規(guī)定:“屬于社會組織、企業(yè)或者個人投資建設項目的立體綠化面積,除已列入項目配套綠化指標的,其他應當給以經費補貼獎勵。補貼對象為相應投資主體?!薄秾嵤┺k法》還列出了經費補貼參考標準:花園式屋頂綠化為300元/平方米、簡單式屋頂綠化為180元/平方米、其他類型立體綠化為150元/平方米。該條款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,不少人解讀為,在自家陽臺上種植養(yǎng)護花草,也能申報相關補貼獎勵。
深晚記者采訪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到,補貼獎勵的范圍是指社會組織、企業(yè),或者個人投資新建及改造建(構)筑物等建設項目上的立體綠化,補貼的對象是實施了立體綠化的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。這意味著市民在自家陽臺上種植花草,并不符合申報條件,無法獲取相關補貼獎勵。但是深圳近年來每年都會開展家庭“最美陽臺”評選活動,鼓勵市民群眾對自家陽臺、庭院、天臺等進行綠化美化,參與“綠美深圳”的建設。
據了解,立體綠化是指以建(構)筑物或其他空間結構為載體,以植物為主要材料,以屋頂綠化、架空層綠化、墻(面)體綠化、棚架綠化、橋體綠化、窗陽臺綠化、硬質邊坡綠化等形式實施的綠化。深圳通過綜合立體綠化經費補貼、綠化指標折算、技術創(chuàng)新獎勵、優(yōu)秀項目獎勵等多種方式,鼓勵社會組織、企業(yè)、個人參與各類立體綠化建設。目前全市立體綠化總面積已超600萬平方米,僅2023年全市新增立體綠化面積就達36.72萬平方米。(記者 陳龍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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